支付定金是為了保障雙方的權(quán)益,定金支付者享有已報名的旅游線路可以如期出行,所確定的價格及旅游標準不能隨意變動。不提前支付定金者,到達后參加旅游,但您的報名得不到保障,只有在還有名額的情況下,我們與您簽定由四川省旅游局統(tǒng)一制定的《旅游合同》,然后支付團費。如果沒有名額,就只能推遲或改走其它有名額的旅游線路。
對公賬戶: |
 | 開戶行 | 中國銀行成都華西支行 |
賬 號 | 1171 8618 1706 |
戶 名 | 成都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青羊分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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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付寶賬戶: |
 | 開戶行 | 支付寶賬戶 |
賬 號 | yangsa8888@163.com |
戶 名 | 蘇芩 |
1、匯定金時請務(wù)必將帳號、名稱、銀行等書寫清楚、正確,若有失誤,造成定金不能到帳,則預(yù)訂作廢。
2、定金支付標準:汽車團最低300元/人起,飛機團最低500元/人起,獨立包團支付定金應(yīng)不低于總團費的30%。
3、定金匯出后,請務(wù)必以電話、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即時通知我們,以便查帳,若未能及時通知,我們只能以定金未按時匯出為由,自然取消您的預(yù)訂。
4、請務(wù)必在指定的時間之前匯出定金,若超過指定時間匯出,則以前承諾的價格、車位、機位等會自動取消,將按最新的價格重新進行確認。